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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非遗资源的本真性与生产性开发研究

【作    者】 曾晓萍,庄云霞,刘芝凤
【出    处】 《文化学刊》2023年第05期
【标    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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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非遗资源的本真性与生产性开发研究

曾晓萍 庄云霞 刘芝凤

摘 要:海洋非遗是指本地居民世代(三代以上)活态传承,与海洋生产生活相关,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等多重价值的文化事项。海洋非遗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城市,近海海域十分广阔,居住在泉州的人们向海而生,因海而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通过海洋生产生活实践以及对外贸易交流合作,积累了丰富而厚重的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近五年的非遗普查中,泉州海洋非遗300多项,其中列入市级以上非遗名录56项(市级非遗总计262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变,有些海洋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弱化并处于濒危状况。因此,本文将文献资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分析泉州海洋非遗的特点和现状,以期探索其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性保护路径,实现海洋非遗的活态传承传播。

关键词:泉州海洋非遗;本真性;生产性;开发研究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25(2023)05-0006-06

基金项目:本文系南通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东南海洋史研究·泉州卷”(项目编号:19ZDA189);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泉州海洋非遗的本真性和生产性保护与开发研究”(项目编号:2022E0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曾晓萍(1988—),女,福建泉州人,泉州市艺术馆,馆员,非遗保护部副主任,主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庄云霞(1992—),女,福建泉州人,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中学一级语文教师,主要从事文学名著阅读教学研究;刘芝凤(1958—),女,湖南怀化人,南通大学海洋文化资源研究院院长,教授,一级作家,主要从事民俗学、文化资源学研究。

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泉州的海洋文化遗产保护迎来新的契机。静态的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与活态的海洋非遗活化利用相辅相成,不同于文物保护,海洋非遗的保护主要在我国非遗法律法规政策下开展传承保护工作。

目前,全国在非遗保护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性保护”四种方式。202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3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彰显”[1]。2021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我国“十四五”时期非遗保护工作共有六大任务,包括“加强非遗调查、记录和研究”“加强非遗项目保护”“加强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服务社会经济发展”[2]。其中,“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规划》的一大亮点,《规划》针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等非遗项目探索实施生产性保护,通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建立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举办线上线下“非遗购物节”等方式激发非遗内生动力,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变输血型保护为造血型发展,体现了新时代我国非遗保护的新特点和新要求。因此,本文将文献资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分析泉州海洋非遗的特点和现状,以期探索其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性保护路径,实现海洋非遗的活态传承传播。

一、泉州海洋非遗的特点

泉州海洋非遗中,与渔业生产生活相关的内容主要为海洋生产生活知识、技艺、娱乐、民俗等,如惠安女服饰、蟳埔女习俗、山腰海洋晒制技艺、蚝壳厝营造技艺、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顶肚脐、曾郁水操队、送王船、渔网具制作技艺、石狮端午闽台对渡习俗、妈祖信俗、深沪褒歌、海反舞、蚌舞等。

与“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遗产点相关的非遗,如九日山祈风石刻相关的九日山祈风仪典礼、通远王信俗,天后宫相关的妈祖信俗,磁灶窑址(金交椅山窑址)相关的晋江磁灶陶瓷烧制技艺,德化窑址(尾林-内坂窑址、屈斗宫窑址)相关的德化瓷烧制技艺、龙窑制作技艺、窑坊公信俗,洛阳桥相关的洛阳桥传说、蔡襄与洛阳桥传说,江口码头相关的蟳埔女习俗、抓蟹船建造技艺等。

泉州海洋非遗资源特点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空间分布

主要集中于沿海的晋江、石狮、南安、惠安、泉港、台商区、丰泽区等地,这些地区渔村较多,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惠安县崇武镇、南安市石井镇;以及近期刚入选的中国传统村落泉港区峰尾镇诚平村、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村、南安市石井镇奎霞村、南安市英都镇良山村等。2018年,泉州市旅游局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评选出沿海区域水乡渔村18个,总体布局星罗棋布,较为分散,有的区域资源保存丰富,有的相对稀少,各地呈现不均质的发展特点。

(二)流播发展

受地形地貌、气候、海岸线等因素影响,各县、市、区存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海洋非遗。比如民间造船技术,闽南常说“一个澳头造一澳头船”,说明不同海澳的地形特点影响当地工匠造出不同的船型,如小岞地区的澳头所造的船型就比较丰富,既有远洋船也有近海小型捕捞渔船;不同海域,渔业资源的不同,当地民众就生产不同的交通捕捞工具,丰泽鲟浦渔村附近区域盛产螃蟹,历史上当地造船师傅就根据生产需要改良舢板船,建造“头小尾大,中桅前移”的抓蟹船。

(三)历史传承

非遗具有“活态流变性”,许多海洋非遗项目随着时代发展,有的逐渐消失,有的适应时代发展,焕发出新的生机。流传至今依然可持续发展的海洋非遗具有多重价值,一是历史文化价值,比如有些非遗承载着历史信息,起到证史作用,如闽台郑成功信俗、陷城洗街等。文化价值是海洋非遗蕴含的特有的地域特色、精神价值和思维方式,比如妈祖信俗、送王船,反映了先民们的精神世界,以及他们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发展之间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二是艺术科学价值,以民间文学类为代表的海洋非遗体现了先民们的创作艺术。福船的制造、海盐的晒制、渔网具的制作等复杂的工艺以及渔业生产中地理环境气候变化的观察、渔业养殖捕捞的经验等无不体现了先民们的科学认知和智慧。

二、泉州海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现状

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与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3]。”从定义可以看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目的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终实现“有效传承”。路径是“非遗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即非遗资源资本转化,这就需要对可转化的非遗资源进行范畴界定。从类别看,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非遗主要集中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许多非遗,如传统戏剧、曲艺,随着社会、市场的变化,逐渐成为小众或者被淘汰,经济价值欠缺,但是仍具有潜在价值[4],因此,生产性保护不局限于某类非遗,而是因项目制宜进行文化产品生产。生产的前提是“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与传承性”,说明生产性保护不是简单地等同于流水线机械化产业化的商品生产,而是需要遵循其内在传承规律,保持其真实整体状态。

(一)海洋非遗保护机制有待健全

目前海洋非遗的保护工作主要在非遗保护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框架下开展,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各级政府从专项资金管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生产性保护、传承人补助经费管理、传承教育活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数字化保护试点建设等几个方面制定保护措施。

近几年,泉州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有《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县级法规有《惠安女服饰传承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几乎没有专项的海洋非遗保护法律法规。

海洋非遗的保护工作整体还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开展海洋非遗的产品设计、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这对于激活海洋非遗生产性保护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亟需通过专门配套设计的政策和规划,从“主导”过渡到“引导”。此外,不同行政主体之间联动较少,缺乏多元主体共同合作推动海洋经济和文化资源的融合发展以及海洋自然与文化生态的保育。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或者参与制定的文件有《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水产基础产业的决定》《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等,主要偏向海洋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在海洋文化资源和非遗资源方面鲜少涉及。

(二)传承人群和专业保护人员队伍有待加强

泉州的市级非遗项目中,与海洋生产生活相关的非遗主要有洛阳桥传说、姑嫂塔传说、晋江深沪褒歌、惠安石雕、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螺钿制作技艺、蚵壳厝制作技艺、海盐晒制技艺、古船模制作技艺、渔网具制作技艺、顶肚脐、崇武鱼卷、泉港浮粿、蚝仔煎、惠安木质渔船建造技艺、蟳埔女习俗、妈祖信俗、石狮端午闽台对渡习俗、九日山祈风仪典、闽台郑成功习俗、泉州扒龙船习俗、通远王信俗、青山王信俗、送王船习俗、笋江泛月习俗、粗脚头、闽台富美公王爷信俗、蚶江王爷巡海信俗、晋江端午习俗(安海水上“掠鸭”)等。这些项目对应的传承人30多人,其中民间文学艺术类3人、传统技艺类18人、民俗类11人,传承人平均年龄60岁。有的海洋非遗项目由于经济效益低,工艺复杂难学,年轻人学艺积极性不高,比如船模制作。随着数控机床、智能加工技术的应用,传统手工艺逐渐丢失,比如惠安石雕,群体逐年萎缩,传承氛围逐渐淡化。

(三)海洋非遗的文化内涵挖掘和宣传推广有待提升

泉州非遗的活化利用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与旅游发展融合。将非遗传承保护与旅游开发、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如石狮市通过闽台对渡文化节、永宁古卫城暨城隍文化节、渔文化节等传统民俗节日活动的契机,举办旅游伴手礼创作比赛,鼓励文创研发和生产,石狮市建立由鸿山镇东埔村村民自发筹建的海峡渔文化博物馆,呈现船模发展演变史、渔业生产情景等。惠安县建设大型专业的雕艺文创园和雕艺博物馆,孵化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石雕文创企业,举办专业大型博览会,如中国(惠安)国际雕刻艺术品博览会,搭建石雕企业交流平台、为行业发展提供风向标。惠安县还成立惠女风情园、特色小岞展馆、鱼露制作专题展示馆等海洋非遗展览展示基地,弘扬惠女精神,传承渔耕文化。二是与生产性项目融合。促进传统美术、技艺类非遗的生产性项目转化,如陶瓷、石雕、木雕、藤铁、竹编茶叶、香等项目,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如世界石雕之都惠安、世界陶瓷之都德化、世界藤铁工艺之都安溪、中国香都永春等。

旅游开发是变现海洋非遗经济价值的途径之一,但是海洋非遗的活化利用最终要实现非遗的可持续发展,追求经济价值的同时,要以“本真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目前泉州市海洋非遗资源的挖掘普遍存在流于表面和形式的问题,对项目本身的深刻内涵和文化意蕴挖掘不够深入全面,缺乏对项目价值的科学评估和系统性保护。比如传统渔业生产技艺,许多渔耕馆的呈现方式主要是工具的静态展示,渔船制作技艺也主要是船模呈现,没有体现技艺的“活态”特点。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节奏加快,非遗生态环境发生很大变化,许多口传海洋非遗,如民间文学中的歌诀、民间故事,传统音乐中的渔歌、行船歌等,慢慢成为“记忆”。民众对海洋非遗的认知程度有限,保护意识不强,许多人分不清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认为船模就是非遗,没有意识到制作技艺才是非遗;对海洋非遗的范畴一知半解,在海洋非遗的价值评估及利用上存在困惑及误区,不懂得“因类制宜”采取合理保护方式,而是简单“一刀切”否定,比如传统的捕捞技术,许多人认为其相较于先进的现代高科技机械化捕捞方式,已没有保护的必要和意义。

三、泉州海洋非遗的生产性保护路径

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海洋强国不仅仅是海洋经济强国、海洋科技强国、海洋军事强国,更应该是海洋文化强国。要建成海洋文化强国,就必须要深入挖掘我国海洋文化传统,特别是海洋非遗,从而提高海洋强国的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重视法规制度落实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非遗保护工作涉及文化、教育、建设规划、旅游、宗教、文物等多个部门,工作层面复杂,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多部门联动,共同出台海洋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和海洋非遗人才培养的优惠政策。市级层面出台《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将海洋非遗的传承与保护纳入文化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或规章,制定过程中,要避免出现非遗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冲突的情况。渔文化资源丰富的地区(渔村、乡镇)制定科学的规划,避免出现城市化进程对传统渔村的过度改造和破坏。

关于泉州“海洋文化”的发展,《泉州市“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专门提到“滨海旅游区”建设,其中就包含了许多海洋非遗项目,规划落实过程中需要不同区域部门之间的协作及配套的细则规划制定和执行,特别是海洋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相关细则规划,将规划落到实处,做出成效。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开拓思路,广纳资金,建立多元融资渠道,建成有利于海洋非遗保护的综合性融资格局,引导教育科研部门、媒体、企业等群体及个人,承担不同的保护角色,融入海洋非遗保护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决策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重视海洋非遗资源调查研究,应用数字技术记录传播,构建价值体系

需要通过扎实的田野调查厘清泉州市海洋非遗的种类及地理区域分布,结集出版,同时加强图文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传播,做好资源所在地的卫星定位,绘制地理区域分布地图,创建泉州海洋非遗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既可手绘也可以小程序的形式上线。

资源收集整理中,要坚持“活态”的特点,不断探索建立海洋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规范标准以及数据库资源的动态管理,因项目制宜,让“数字+非遗”为濒危类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如沿海地区拖网渔船、漏尾船、抓蟹船等民间造船技艺数字化三维建模,《造船人家》口述纪录片拍摄,泉州市泉港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新剑侠情缘手游》团队跨界合作,制作了《向海而生海丝新“船”说》微纪录片,把水密隔舱福船搬到游戏中,推出海洋版本手游,让古老的造船技艺重回大众视野。

根据收集到的海洋非遗基础数据,成立专家研究小组或者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项目文化内涵的深入分析和价值体系构建以及转化利用分析,为各区域的海洋非遗活化利用和海洋非遗旅游线路建设提供建设性意见,出版海洋非遗研究系列丛书,形成学术品牌,构建闽南海洋非遗研究的学术体系。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充海洋非遗传承人群和专业保护人员队伍

指导海洋非遗传承人进行申报,建立展示和传习机构,支持传承人开展带徒授艺工作,扩大传承人群,制定合理的传承人考核机制,定期对传承人传承保护工作进行量化指标考核和评估。组织海洋非遗传承人群研培活动,提升传承人综合素质。为传承人搭建宣传展示平台,充分利用媒体、研学机构、旅游团队、各层级展馆、展会等多渠道多平台推介海洋非遗及相关的传承人,为传承人创收的同时推动闽南海洋非遗走出去。注重海洋非遗所在地社区保护人员队伍的建设,因地制宜发现和培养文化保护人才。海洋文化资源丰富的区域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的保护人员,对人员实行全面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不断推动社区相关协会组织化制度化发展。

(四)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海洋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让艺术家入驻海洋非遗资源丰富的区域,比如渔村,通过“艺术乡建”的方式,记录海洋非遗,做到有辨识度的同时提升文化品位。艺术家通过采风创作作品实现渔村环境的艺术化,比如植入一些艺术装置,创作一批渔文化主题绘画作品、影视作品、文艺作品等。以惠安小岞美术馆为例,盘活闲置文化空间,通过艺术家进行设计改造,形成会客厅,通过组织艺术家沙龙或者依托当地民间自发的周期性民俗节事,带动一批文艺创作和旅游宣传。

深入挖掘海丝文化、惠女文化、妈祖文化、海防文化、蟳埔文化、祈风文化、对渡文化、送王船文化、郑成功文化等海洋核心文化,建立“泉州海洋文化素材库”,推进海洋文化元素与创意类、旅游类产品的融合设计开发。比如惠女服饰展示与舞蹈创意编排及商业演出,福船船模伴手礼及互动体验品的开发与推广,“学渔”夏令营,海盐文化研学及盐雕创意作品制作,惠女卡通形象设计及创意伴手礼,优质海产品制作及海洋元素精品包装等。注重海丝非遗旅游线路的整体性设计规划及主题活动的创意策划,将分散、碎片化的非遗展示点串成具有内在逻辑、动静结合、可以输出故事的线路,比如结合世遗点推出“宋元海丝夜”沉浸式体验游,“海上看泉州———世遗+非遗体验游”等。

本着科学开发、适度商业化的原则,将海洋非遗开发与休闲渔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惠安惠女民俗风情休闲渔业基地、德化上涌镇稻鱼共生休闲渔业基地及涌溪水寨休闲渔业基地等省级“水乡渔村”,结合重要渔业节庆假日举办渔文化主题活动,让游客体验渔业民俗。比如崇武镇潮乐村水关凭借水关历史文化遗存,挖掘海上丝绸之路三大故事,在国庆节举办水关文化旅游节,再现渔女生活场景、渔家角力(顶肚脐)、渔歌对唱、开渔拖网劳作活动、南音演唱等丰富多彩的渔乡民俗活动,逐步打响“水关旅游”的牌子,被纳入泉州美丽乡村游八条线路之一,2021年获评福建省乡村旅游金牌村。

(五)重视海洋文化教育和生态保育,建设文化—自然循环可持续发展模式

非遗的保护不仅包括非遗本体的保护,还关乎其所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的维护,海洋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离不开海洋自然环境、生物资源的保护和人文生态的建设。

结合乡村振兴,打造渔村文旅品牌,建设环境优美、渔产业兴旺、渔文化氛围浓厚的渔村,合理规划传统渔村传统建筑布局和传统建筑的修复保存工作。整合产业链,打造多样的渔俗体验配套活动,做好节庆文化,创新渔歌文化,就像习总书记在《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提到的,“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丰富的海洋非遗继续活跃在人们的生活中,形成难忘的乡愁记忆,筑牢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DB/OL].(2021-08-12)[2022-10-20].http://zwgk.mct.gov.cn/zfxxgkml/fwzwhyc/202108/t20210812_927120.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DB/OL].(2021-05-25)[2022-10-20].http://zwgk.mct.gov.cn/zfxxgkml/fwzwhyc/202106/t20210609_925092.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DB/OL].(2012-02-14)[2022-10-20].https://www.mct.gov.cn/whzx/bnsj/fwzwhycs/201202/t20120214_765156.htm.

[4]刘芝凤,和立勇.弱经济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刍议———以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例[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8(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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